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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稅收抵免

作者:Thomas Guo (CPA, CA, MAcc) 編輯:Lawrence Yuan

什麼是殘疾稅收抵免? 殘疾稅收抵免(Disability Tax Credit)是一種幫助殘疾人士減少可能需要支付的所得稅的一項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若殘疾人士自己無法使用此項稅收抵免,他們可以選擇將抵免的金額轉移給於經濟上支持他們的人,因此,該項抵免可以為殘疾人,或他們的支持者,節省大量原本需交的稅款。

例如在2018年的納稅年中,沒有收入且依賴父母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殘疾兒童,該項抵免可高達2614.32加元,並且可以轉移給父母的其中的一方或雙方。

誰可享用該項抵免?

申請人向CRA遞交T2201表格以及殘疾稅收抵免證書(Disability Tax Credit Certificate) 並獲得批准後方可享受該項抵免。同時,持牌醫生也必須填寫以及核實申請人患有嚴重或長期的殘疾,並且加以說明。個人只要符合以下准則之一就可以享有Disability Tax Credit:

- 失明

- 至少在一項日常生活的基本活動中受到明顯的限制*

- 在日常生活的兩項或多項基本活動中受到嚴重限制**(可包括視力障礙)

- 需要通過治療來維持生命***

此外,該申請人的殘疾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 至少已經持續,或意料會不間斷的持續12個月;

- 所有,或絕大部分時間都體現該項殘疾 (至少90%的時間)

申請獲批後,如何申領殘疾金額?

申請獲得CRA批准後,您可在報稅時在納稅申報表上申領殘疾金額。

- 要為自己索取殘疾金額,請參閱納稅申報表第316行。

- 要申請受撫養人的殘疾金額,請參閱納稅申報表第318行

- 要為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申請殘疾金額,請參閱納稅申報表第326行。

若申請人在過往年限有資格參加該項抵免但是並沒有申領的話,他們可以在最近報稅中要求調整長達10年的金額返還。若要申領過往的殘疾金額,您可以要求進行重新評估。

疑問

由于計算這筆金額的過程可能非常複雜,如果您期間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聯系本文作者 會計師 Thomas Guo (tgtaxquestions@gmail.com)。

定義

*日常基本活動的明顯限制

如果一個人花費過多的時間,或者無法進行一項或多項日常生活的基本活動,即使接受治療和使用適當的裝置和藥物也無法完成的話,那麽該名人士的日常生活受到明顯的限制。此限制必須體現在全部或絕大部分的時間(至少90%的時間)。

在臨床上,「過多的時間」這一概念是由醫生進行判斷的,詳細來說指的是其觀察到患者進行活動所花費的時間比一般同齡人完成活動所需平均時間的三倍以上。這些日常活動包括:

- 說話

- 聽力

- 步行

- 消化,腸胃和膀胱運作

- 進食

- 更衣

- 日常生活所需的腦力活動

**嚴重限制

嚴重限制指的是雖然個人不完全符合「明顯限制」的標準,但他們在日常生活中進行基本活動的能力仍然受到全部或大部分的限制(至少90%的時間)。

示例:Jane總是需要花費很長時間才能走路,穿衣和進食。這些活動加在一起時所花費的額外時間等於受到了「明顯限制」。

***維持生命的治療

患者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即使治療可以緩解症狀,仍然需要依靠治療支持人體重要功能

•每周至少需要治療3次,平均每周至少1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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